号: 003192204/201912-00044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08-09 发布日期: 2019-08-09 16:1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老二中广 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老二中广 场地下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市人防办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8-09 16:14 编辑:人防办

宿州市人防办:

你办《关于宿州市老二中广场地下人防工程立项的请示》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所在位置为老城区,区域内人防工程欠缺,为完善该防护片区人防防护体系,落实《宿州市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2018 2030)要求,同意在宿州市老二中广场地下结合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配套建设单建式人防工程,项目列入你市易地建设年度计划。

二、该人防工程战时功能为二等人员掩蔽部,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防护防化等级按照《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和《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J013-2010)执行。

三、该工程平时可作为公共停车场使用。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按照《关于人防工程平战功能转换要求的通知》(皖人防[2016] 131号)编制,与人防工程设计同步进行,纳入竣工验收内容。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合理设置平时和战时出入口位置,并与地面景观、道路相协调,进一步对项目平面和竖向布局、出入口与连通道方案进行比较。

四、本易地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控制在600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你市本级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资金。

五、本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为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请按市政府关于公益性项目相关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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