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人防办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人防办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
宿人防﹝2022﹞9号
各科(室)、直属单位:
《宿州市人防办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实施意见》已经办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宿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宿州市人防办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实施意见
根据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和办党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全面落实“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学党史与办实事相结合,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驰而不息改进工作作风,以真抓实干作风为民办好实事,为企解难纾困,做到“总书记有号召、党中央有部署,安徽见行动”,人防走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提高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坚持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省委召开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是激励党员干部忠诚尽职、奋勇争先,开创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保证,切实在深学细悟中提高思想认识。(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认真组织专题学习。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中共安徽省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和省委书记郑栅洁在大会上的讲话等重要文件,集中收看反腐败记录片《零容忍》及人防系统警示教育片。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增强斗志。(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完成时限:4月底前)
3.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召开改进工作作风专题研讨班,围绕“为什么要抓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有哪些成绩和问题、怎样改进作风、怎么确保做好”四个方面,紧密联系人防使命任务,深入开展大讨论。办党组成员作重点发言,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深入开展专题研讨交流,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切实发挥好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完成时限:4月底前)
(二)聚焦“一改两为五做到”,全面推动作风大整治、工作大落实、环境大提升
1.突出目标导向,广泛开展调研走访。按照省委、省政府“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总体部署,开展人防系统“进千户访万企、办实事解难题”调研走访活动。办党组成员带队,机关和直属单位参加,坚持深入一线、开展现场办公、了解真实情况,广泛了解收集人防企业对涉企政策、政务服务的意见建议。精准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推动由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完善信访工作责任机制,把接访、下访作为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的重要途径,办理人防信访投诉事项要做到第一时间受理、最快速度限时办结,重塑人防系统清亲有度、有为有畏的新型政商关系。(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法规宣教科、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底前,长期坚持)
2.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对照检视。召开专题交流会,每一名党员把不作为、不担当、不进取、不务实、不守信、不知止“六个不”问题纳入对照检视查内容,全面对标对表中央及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发扬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系统梳理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摆不足,剖析根源,细化整改举措,逐项加以改进,切实在查摆整改中锤炼过硬作风。(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中旬前)
3.注重效果导向,全面改进机关作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效能建设推进会等会议,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市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并召开座谈交流会。盯住“关键少数”“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阳光人防”建设,坚决摒弃“庸懒散拖”“虚空漂浮”等作风问题。把“持续推进人防领域反腐败工作”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防系统腐败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常思贪欲之祸、常修为政之德、常念浩然之气,切实做到“十个不”(不存侥幸心理、不交酒肉朋友、不要掩耳盗铃、不以恶小为之、不打擦边之球、不为亲人谋私、不收、不拿、不要、不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聚焦拉升标杆争先进位,切实形成比服务、讲奉献、重实干浓厚氛围
1.在全面提质增效上优环境解难题。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坚持顶格服务企业,发挥政务服务窗口作用,实现涉企事项“一屏通办”,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深化“不见面审批”、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制度,围绕企业诉求落实减负政策,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和对照检视成效,体现在“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和“办就办好”的力度上,体现在化解信访矛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践中。(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完成时限:4月底前,长期坚持)
2.在为民服务一线中当先锋打头阵。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励党员干部 “双招双引”、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当先锋、打头阵。树牢抓实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提升增强业务本领的行动自觉,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当好群众和企业的服务员。(责任单位:机关党总支,各科室、直属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在落实重大任务中讲政治讲担当。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常态化对标沪苏浙,抬高工作标杆,确保“十四五”人防工作平稳起步。按照全省人防工作会议的部署,统筹推进项目建设牵引提效、训练演练备战提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扩面提速、综合治理增效提能、创新驱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提质等“六大工程”。着力完善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逐项落实年度既定重点工作、重要指标、重大任务。(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办党组全面领导,办党组书记主抓主管、其他党组成员率先垂范,教育引领全办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改进作风,真正学起来、动起来、干起来、比起来。
(二)细化工作部署。严格按照省市委统一部署和办党组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具体举措,采取每月督查、半年盘点、常态调度等方式,全面、准确、深入推动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落实。坚持把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列入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把作风整改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进工作的举措、做好工作的本领,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贡献人防力量。
(四)严肃问责机制。加强对作风建设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严肃处理“推拖虚绕”干部,对遇事推脱不担当、久拖不决不作为、弄虚作假乱作为、急难险重临阵退却绕道走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对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让“躺平式”干部躺不住,让混日子的没市场。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和“两微一端”等平台作用,广泛宣传报道学习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和推进落实工作等情况。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用好“四种形态”,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全面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
附件:1.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3.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走访联系单位名单
4.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访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1
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改进工作作风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洪生
副组长:孔庆军 陈明军 金 秋
成 员:王千秋 蔡荣敏 王 伟 梁晓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孔庆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千秋为办公室副主任,王东、杨启、耿坤、叶永新、彭磊、李佩、王凤羽、张舒为成员,负责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附件2
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皖发〔2022〕7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皖发〔2022〕8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宿州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和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本市人防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省人防办创优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落实省、市创优营商环境工作举措要求,以全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实、准、深、管用”,营造出“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切实优化人防市场营商环境,着力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市场主体准入环节,优化审批服务
1、实现涉企服务“一屏通办”。在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基础上,整合“人防工程质量监管系统”与“工程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切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优化审批环节,实现线上线下“一口”受理。杜绝多头受理、“前店后坊”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
2、开设周末预约办理。满足市场主体个性化需求,全力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对周末有需求办理审批业务的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网上或电话预约到窗口办理,全面实现政务服务“7x24小时”不打烊。
3、严格落实涉企服务事项限时办理制度。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须在网站、窗口公布办事指南,并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进行限时办结。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告知承诺等便利化措施,实行限时办理、及时反馈、监督评价闭环管理。
4、简化项目报建办事环节。通过流程再造压缩行政审批服务时限,所有事项均在政府信息公开网、行政服务窗口等对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最多跑一次”。积极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透明度,在政务公开网上及时公布并更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涵盖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告知承诺等信息,方便企业查询咨询。
5、提升审批办理质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大对窗口审批人员培训力度,精准掌握政策,提高审批水平,重点优化报监程序,提高报监效率。对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做到一次性解释清楚,现场即时答复,网上咨询做到当日回复,较复杂事项按规定第一时间办结。
(二)围绕市场主体降费降成本需要,落实减负政策
6、严格落实易地建设费减免政策。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严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减免政策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学校、养老和医疗机构、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和工业项目等建设项目要减免到位,严禁扩大收费范围或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
7、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各县(园区)人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涉企收费事项定期进行自查,坚决杜绝涉企乱收费行为。每年1月中旬全口径向市人防办报送上年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统计表和减免统计表,市人防办按照《安徽省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年度抽检。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将在年度全人防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评中扣除主管部门“人防工程建设”部分全部分值,并进行通报。
8、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做到“阳光审批”。宣传推广“皖事通办”移动办事品牌和“长三角政务地图”功能,提升群众体验感。
(三)围绕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政策保障措施
9、严格依法行政。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严格规范行政权力,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执法,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不得选择性执行政策,层层加码。严禁以权谋私、以岗谋利,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严重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行为。
10、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迎难而上、稳扎稳打,以早期人防工程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力防范化解人防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要坚持“排查、整改、查处”三位一体,整体推进,对屡教屡犯、屡改屡犯危害市场秩序的企业和项目,切实加大查处力度。
11、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根据省人防办出台的《人防工程建设从业企业信用监管暂行办法》,对已经修复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限内未再次失信的企业,移出公示范围,列入守信类别。在对企业违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的同时,大力做好守信企业的正向激励工作,鼓励企业诚实守信、做大做强。
(四)围绕常态化对标学习长三角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12、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优化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市场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指导意见》(皖人防〔2020〕73号)文件规定,推进长三角、淮海经济区一体化发展,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优胜劣汰的良好市场环境。加大人防企业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垄断市场、划分地盘、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
13、发挥人防工程社会效益服务民生。以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市场在人防工程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引导和规范社会资金投资人防工程, 全面提升人防工程平时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认真落实《安徽省公用人防工程公益化使用指导意见(试行)》,推动公用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与服务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有效结合,增强民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14、鼓励企业创新开拓市场。对标长三角区域人防部门先进做法,引导企业运用新技术、研发新产品。主动联系对接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类人防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和培训服务,推动人防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市场竞争力。
(五)围绕优化市场主体营商要素,改进工作作风
15、顶格服务企业。系统分析问题,扎实推动由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及时补上涉企政策、服务、营商环境短板。4月底前,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将营商环境历史遗留问题报本级“四送一服”平台跟踪办理,督办解决,各类重难点问题要在2022年上半年全面解决到位。
16、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鼓励党员领导干部敢于善于同企业家交往,主动深入联系、大力服务企业,努力在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上下更大功夫。要坚守诚信原则,依法履行合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7、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对履职尽责不力导致营商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等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严肃处理“推拖虚绕”干部,定期通报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让“躺平式”干部躺不住。
(六)围绕市场主体难点问题,落实信访投诉工作机制
18、落实走访联系企业制度。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制度和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对涉企政策、服务、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各级人防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服务2家企业,做到走访联系各类人防企业全覆盖。采取现场办公方式每半年至少一次深入调研企业,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难以解决的,由负责同志带回限时研究解决;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应做好解释工作。对超期未办理的,定期通报、督办。严格工作纪律,不得在联系企业过程中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络不服务。
19、定期接访和阅批督办群众来信。做到接访不走过场、件件办理到位。严禁在信访工作中“虚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对群众来信、网上信访等事项一般应于当日办理,重点信访问题必须跟踪督办、办结为止。所有信访事项要登记造册,实行清单管理、闭环式管理。对应当解决的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或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引发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20、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形成的良好机制,全面完成全市人防工程车位标识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厘清车位属性,引导当事人妥善化解纠纷。人防车位信访投诉事项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需转办的信访投诉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转办并协助信访投诉人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
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严格落实“十做到”“十严禁”,改进工作作风,倾情倾力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好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人防系统应有贡献。
附件3
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走访联系单位名单
办领导 |
联系单位 |
联络科室 |
联络人 |
王洪生 |
安徽富汇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王伟 |
安徽青山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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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山楼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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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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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经开区规划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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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庆军 |
安徽长宁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
审批科 |
王千秋 |
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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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虹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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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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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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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军 |
绿地集团宿州置业有限公司 |
法宣科 |
蔡荣敏 |
安徽融茂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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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石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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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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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马园区规划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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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 |
安徽国豪置业有限公司 |
质监站 |
梁晓伟 |
宿州京国建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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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丰大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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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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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区规划建设部 |
附件4
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访工作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人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诉访分离、分类处理,有序、便民、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惩戒等措施,依法规范人防行业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把信访工作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第二条 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信访工作列入办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内容,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办主要负责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相关职能科室、机关党委、直属单位按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第三条 办主要负责人应当批阅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在坚持接访的同时,应采取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处理信访工作。
第四条 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事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信访问题,由办主要负责人牵头研究,指导协调化解;其他负责同志按职责分工,实行“一岗双责”。
第五条 注重信访稳定工作,发现可能引起社会关注、媒体炒作的舆情隐患,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宣传部。何时发声、谁来发声、如何发声,须在市委宣传部统一指导下进行。办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处、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布内容要审核把关,组织精干力量参与网上引导。
第六条 严格落实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17〕19号)要求,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和办理时限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信访接待设立ABC角,A角是办主要负责人,B角是办分管负责人,C角是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根据来访规模和任务需要,ABC角依次提级接访。
第八条 通过来信、来访、网上信访向市人防办提出的信访事项均应客观、准确、及时登记。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除应作为初次信访事项登记录入外,还应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如:信访人的姓名、身份、地址,问题属地,判定该信访事项与另一信访事项是否相同,是否为重复信访等)。
第九条 市人防办收到有权处理的信访事项后,应按规定登记,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决定受理的,在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办负责人批准适当延长受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出具《延期办理告知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因决策失误、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导致信访问题产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规定处理群众来信、来电、网上信访、接待群众来访的;未落实分管责任、部门责任和首办责任制,导致“信”转“访”、初信初访转重信重访,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涉及集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或者行为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涉及个人责任,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承担直接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根据情节轻重,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追究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方式进行。追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