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市人防办对《宿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年11月11日,《宿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宿政办秘[2022]42号)下发实施,(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及依据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结建”人防工程的数量和面积不断增加。但由于人防工程产权不明晰,导致维护管理不到位,不能较好实现人防工程的保值增值,也影响到其战备功能,难以在战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权。
自2022年1月起,我市明确了新开发项目配建的人防工程产权为国有的表述。此后,市人防办依据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借鉴浙江省部分地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改革工作。该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对群众关注问题的及时回应,彰显市政府对于人防工程问题的高度重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思想和“人民防空为人民”的指示精神,建立健全人防工程资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市人防办深入开展调研,对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探索,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并被省人防办列为全省试点。这是对建设法治型政府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后,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环节明确了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在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无偿移交给政府确定的国资企业,由国资企业统一进行产权登记和运营管理,建设单位不得出售人防车位使用权。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前已竣工或在建的人防工程,通过相关程序将产权登记在政府确定的国资企业名下,原使用、收益权和维护管理责任保持不变。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后,在人防车位的运营环节,计划指导国资企业采用长期租赁为主、短期租赁为辅的开发利用模式,通过人防车位使用权租赁拍租,优先出租给小区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如还有剩余车位,再面向全体业主开展第二轮拍租。业主可通过报名参加拍租取得人防车位使用权。在临战(灾)前,由人民政府根据防空(灾)或者应对突发事件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安排使用人防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不得阻挠、干涉和拖延。人防主管部门需要在人防工程区域进行演练等活动时,管理人及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针对我市人防工程产权归属不明确、维护管理不到位的现状,市人防办在经过多地调研后,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送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的考察报告》(宿人防专报〔2021〕2号),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并签批开展实施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今年初,省人防办将我市列为人防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城市。
经2022年市规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新开发项目在土地出让时,其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产权为国有。此后,我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安徽省政府令第286号)等文件精神,参照浙江省部分地市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市直各参与单位、各县人防办、市房地产协会和多家房产开发企业的意见,进行完善修改。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人防工程资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建立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军分区的正确领导下,凸现工作成效。积极做好《宿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进改革工作,全面提升人防工程平时服务经济社会、战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双重效能。
五、主要内容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人防要求纳入空间规划、地块规划、项目规划,加强部门联动监管,确保人防工程建设按要求实施,实现人防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张图”管理,推动全市人防工程建设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
(二)明晰人防产权归属。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将结建的人防工程在竣工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市城投集团)进行经营、管理、使用和维护,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并办理使用手续。党政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等结建的人防工程,可在合同约定后继续由建设单位进行使用和维护,也可交由市城投集团统一管理。
(三)创新资产经营模式。已进行国有资产登记的人防工程由市城投集团负责营运,在保持产权国有属性不变前提下,可使用收益权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融资。资产经营收益要统筹用于人防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专业维修等,保障人防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打造协同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人防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自然资源规划、财政(国资)、应急管理、审计、房管等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市城投集团和使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人防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各部门加强协作,依托大数据探索搭建人防综合管理平台。
(五)提升服务社会水平。积极开展“暖民心·便民停车行动”,通过保障新建车位优先使用、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手段,提高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率,缓解民众停车困难的问题。设立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用于早期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老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建立人防网格化管理体系,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城市、服务群众,增强人防事业发展带来的获得感。
六、政策咨询部门和电话
咨询科室: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办公室 王伟
联系电话:0557-36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