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督查在压实党组(党委) 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中的作用研究
机关党建考核督查是压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有关情况”,这些规定为我们开展机关党建考核督查提供了制度依据。本课题通过对考核督查在压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中的作用进行深入研究,对构建科学、精准的党建考核督查体系,推动党组(党委)更好地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提出思考和建议。
一、考核督查在压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中的现实意义
明责、履责、督责、考责是落实工作责任的重要环节,构成了一个完整的责任链条,4个环节有机结合、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确保政策落实、任务完成、目标实现。其中明责是前提基础,履责是具体过程,督责是推动方式,考责是结果评价。考核督查是督责、考责的过程,对压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具有重要作用。
一是强化主责意识。对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督查,能够有效推动党组(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督促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为机关作出示范表率。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机关党的建设包含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体现在机关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考核督查通过考核指标、督查台账等明确机关党建责任落实的目标、方向、任务和路径,使党组(党委)行有所向、干有章法,真正做到“抓在关键处、踩在点子上”,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推动工作落实。考核督查有助于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级带一级,结合实际进行分解、细化和分工,把党建工作任务定位到岗、细化到人、量化到事,形成逐级负责、分工协作、责任共担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人人有事干、件件有着落。
四是及时校准偏差。考核督查作为党建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定期考核督查和随机抽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困难,针对性纠偏校正。考核督查的结果运用于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把外在压力转化为内在动力,进一步推动党组(党委)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效。
二、考核督查在压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中的实践应用
近年来,山西省直机关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着眼于全面提高质量,以目标一致、谋划配套、进程同步为要求,探索机关党建考核督查实践路径。
(一)建机制,强化考核督查的规范性。坚持打基础、建制度,把机关党建考核督查作为压实党建责任、履行指导督促职能的重要抓手,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总结把握考核督查工作规律和机关党建工作特点,突出强调对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进行督查,制定出台《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办法(试行)》,探索建立机关党建综合考评体系,实现党建考核督查从零散化向系统化改进,确保靶向更精准、标尺更具体、责任更清晰。
(二)优设计,提升考核督查的科学性。明确提出“督考一体化”工作思路,在流程制定、指标设计、结果运用等方面综合考量,使督查和考核工作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突出督考并举,将重点督查与年度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相结合,整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各类督查考核事项,实现只考一次、联动协同。强化跟踪问效,完善考核督查发现问题书面反馈和责任清单机制,将督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重要参考,将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纳入党建督查整改的重要内容,对各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按照项目化方式领题立项,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纳入次年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整改时限,形成工作闭环。
(三)重实绩,注重考核督查的针对性。突出“考实绩”“考成效”“考大事”“考要事”,把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最首要、最重要的标尺贯穿督考工作始终,把被考核督查单位抓年度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情况和效果列为重点,将党员群众对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党建考核督查内容,让党建考核更加聚焦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更加聚焦主体责任落实。
(四)强运用,树立考核督查的权威性。将党建考核督查结果与省委巡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专项工作督查检查等结合起来,推动将机关党建督查纳入省委督查检查年度计划,统一部署安排,邀请正厅级领导担任督查组组长,将省委督查室等相关部门人员编入督查组,有效增强督查工作力度。向省委专题报告考核督查情况和结果,经省委领导签批后反馈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五)探新路,突出考核督查的统筹性。加强统筹规划,坚持数字赋能,依托山西省直机关智慧党建系统,开发建设督考一体化平台,引入信息化手段强化考核督查过程管理,完善问题闭环管控,探索形成“开门式”“减负式”“量化式”考核督查方式,确保考核督查公正、公平、公开。统筹组织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围绕抓党建促发展进行述职,制作大型党建全媒体节目《奋进赶考路》全程记录、播放述职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监督,机关党建考核督查工作全面整合、优化提升。
三、考核督查在压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问题
一是考核督查内容与压实主体责任的要求不一致。以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开展机关党建考核督查,明确把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考核督查的主要内容。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在指标设计还是在具体操作上,关注党务工作完成情况更多、关注党建责任落实情况不够,考核督查的对象往往偏重于机关党组织而不是党组(党委),考核督查内容的指向性不够明确,导致以考核督查推动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二是考核督查方式与压实主体责任的要求不匹配。考核督查作为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其方式与主体责任的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匹配性。现有的考核督查往往注重形式化、程序化,缺乏对实际工作的深入了解和综合评估,有时难以真实反映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导致责任压实不够到位。此外,日常监督掌握情况不及时,作用发挥不充分,实地考核督查的一些方式方法也存在不适应性。
三是考核督查结果运用与压实主体责任的要求相脱节。机关党建考核督查中,考核结果的运用往往与主体责任的落实存在明显的脱节现象。一方面,考核督查后形成的报告和建议落实存在难度,有的考核结果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其应有的监督和激励作用。另一方面,部分机关单位对考核督查结果的重视程度不足,发现问题整改与主体责任具体任务落实结合不紧密,从而影响了党建工作质效。
(二)原因剖析
一是理论研究层面存在缺陷与不足。开展机关党建考核督查缺乏有深度的理论指导,主要依靠借鉴行政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的做法和经验,考核督查的一般规律与机关党建的工作特点结合不紧。机关党建考核督查的主体是机关工委,机关工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建工作,解决的是共性问题。而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负责具体领导本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解决的是个性问题。当前考核督查重共性轻个性,如果不能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解决好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问题,考核督查工作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就无法真正推动压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
二是制度设计层面存在缺陷与不足。首先,制度框架尚不完善,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导致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形成连续有效的合力。其次,考核督查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过于笼统,难以准确反映机关党建的实际成效。再者,制度执行力度不足,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使得考核督查工作往往流于形式,难以真正发挥实效。
三是监督反馈机制存在缺失与不足。机关党建考核督查工作中,监督与反馈机制的缺失与不完善是导致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一方面,监督体系不健全,导致考核督查过程中易出现形式主义、走过场等现象,难以反映真实情况。另一方面,反馈机制不畅通,考核结果难以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无法形成有效的整改闭环。
四是工作力量层面存在缺陷与不足。考核督查力量不足也是制约机关党建考核督查发挥效能、压实责任的重要原因。一方面,现有考核督查力量无法满足考核督查全覆盖、日常化的要求,仅仅能维持定期集中性考核督查的需要,导致考核督查无法深入持久地发挥效用,距离全面、深刻、准确还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考核督查工作人员囿于过往经验和个人视野,对如何通过考核督查压实党组(党委)责任存在不会、不能的情况。
四、进一步发挥考核督查在压实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中作用的路径探索
坚持把考核督查作为推动工作落实、提升工作质效的有效抓手,实现在工作重心上从考核督查基层党务向考核督查党的建设、党的工作转变,在工作对象上从重点考核督查机关党组织向重点考核督查党组(党委)转变。
一是深化理论研究。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深刻,才能行动有效。以考核督查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机关党建这门科学的一个重要课题,是机关党建与考核督查的交叉内容,既要把握考核督查的一般规律,又要结合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特征,深化对机关党建考核督查的认识把握,围绕涉及机关党建的战略问题、制约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开展考核督查研究,进而不断改进机关党建考核督查工作。
二是严明党建责任。首抓党组(党委)领导,压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要把党组(党委)书记带头作用发挥起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常抓机关党委枢纽,压实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责任。重点要把各级党建责任清单细化实化,明确各级主体担什么责、抓什么事、管什么人,不漏人、不缺项、不掉链子。善抓党支部战斗堡垒,压实党支部书记责任。重点要把述职评议考核做得更实,避免出现“年年述、年年改、年年在”的问题,注重把定性和定量结合起来,既防止量化评分机械失真,又防止主观评价标准模糊。
三是优化指标设置。坚持指标服从目标的原则,在推动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目标指引下合理设置考核督查指标,进一步量化、具体化、精准化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专责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在设计考核督查指标时要处理好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在指标设计上注意给解决好个性问题留有一定空间,既充分考虑党组(党委)的意见,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室掌握政策、了解情况、协调部署的优势,吸收各职能部室直接参与考核指标的制定,使党建考核指标更具操作性。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督查的价值在于结果运用。要把强化结果运用作为加强考核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对考核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建议的落实进行持续跟踪指导评估,及时对整改落实过程进行修正和纠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的要求,真正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将机关党建考核督查与目标责任考核、政治巡视监督等贯通起来,提升综合效能。
五是创新方式方法。机关党建考核督查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需要不断研究、探索、实践和完善。在督查方式上,既要学习借鉴其他领域考核督查方法,运用实地检查、访谈座谈、突击暗访等灵活方式,也要适应统筹督检考、为基层减负的要求,采取“互联网+”的方式开展日常考核督查,尝试给每个部门单位“记实建档”,全量分析党建问题、强化督促亮晒激励,切实增强考核督查实效。同时,要加强对机关党建考核督查专兼职队伍的培训力度,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洞察新时代机关党建考核督查工作的发展变化,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服务、推动机关党建考核督查工作实践。
(作者:山西省直机关工委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宋燕卫、杨小娟、李正翔)
【本文系全国党建研究会机关专委会2024年度全国机关党建课题研究获奖成果】
来源:《机关党建研究》202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