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践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是全面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关键之举,也是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直属机关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兵团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兵团党政军企合一特殊体制,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本文结合兵团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就如何更好推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进行研究,以期为推动新时代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重大意义
(一)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题中之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各级机关是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中枢神经”,也是体现党的领导、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前沿阵地,其政治属性决定了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而部门党组(党委)作为抓机关党建的责任主体,能否扛牢这份责任,直接关系到党的领导在机关能否有效落实。部门党组(党委)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机关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才能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建的政治引领和保障作用。
(二)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是机关党建的使命所系和价值所在。新征程上,各级机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承担着重要职责使命,要保证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必须有效发挥党组(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好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坚决摒弃“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找准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发展的改革动能、治理效能。
(三)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是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举措。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新征程上,实现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必须突出责任制落实这一重点,推动部门党组(党委)扛起主体责任,通过明晰责任清单、完善责任链条,压实党组(党委)书记、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具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机关党建的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兵团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不断提升,但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机关党建职能定位,有的部门党组(党委)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一)责任认知存在“误差”,政治站位有待提升。有的党组(党委)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认识还不够,主责意识不强,仍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有的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研究不深,将党建工作简单等同于政治学习、发展党员等,未能深刻认识到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保障作用,甚至将党建工作视为“额外任务”。有的党组(党委)在具体行动中缺乏抓党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落实主责停留在“被动应付”层面,习惯机械被动教条地执行上级要求,没有真正结合部门职能特点研究党建与业务的结合点,梳理部门党组织短板弱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落实举措,导致机关党建工作虚化弱化。
(二)职责界定存在“落差”,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从外部看,兵团机关工委与部门党组(党委)之间的工作关系和职责分工还需进一步理顺,工委工作重心仍停留在管机关党委、抓基层党务,在“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上整体规划部署还不够,在“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上还缺乏一定底气和硬气。从内部看,部门党组(党委)与机关党委职责边界存在错位现象,有的部门党组(党委)尚未适应从“指导”到“领导”的角色转变,认为机关党建就是机关党委的事,本该由党组(党委)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的问题习惯交由机关党委自行解决。
(三)考核问责存在“偏差”,约束激励不够完善。分析近年来兵团机关年度绩效考核指标权重,一是机关党建考核指标相对偏“软”偏“虚”、弹性较大,难以做到量化具体化,对党建工作是否推动了业务发展、是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是否进一步凝聚人心等缺乏精准的评价衡量体系,造成考核结果无法客观体现工作优劣。二是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在党建考核评议工作中动真碰硬还不够,存在“老好人”的思想,对后进党组织问责力度不够,对先进党组织激励措施不够,导致机关党建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机关党建责任落实存在“软化”“虚化”问题。三是问题整改和跟踪问效偏“弱”,对问题整改是考核成效转化的基础、跟踪问效是考核成效转化的保障认识不够,在机关党建考核中问题整改常常伴随考核的结束而终止,或出现“虚假整改”“纸面销号”等应付检查的情况。
三、推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探索实践
(一)紧盯“关键少数”。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与兵团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体制机制相适应的机关党建工作体系,推行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任机关党委书记,将其作为机关党建考核一项“硬指标”,推动党组(党委)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亲自谋划、靠前指挥,统一参加述职评议考核,切实发挥部门“一把手”的作用。落实与新任机关党委负责人任职谈话制度,开展同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会商等工作,每两年实现一次部门机关党组织走访调研全覆盖,有效加强机关工委对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力度。
(二)找准职责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兵团是实现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的重要战略力量,履行着安边固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三大功能”和调节社会结构、推动文化交流、促进区域协调、优化人口资源“四大作用”。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提高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主动性作为深入破解“两张皮”问题的重要抓手,指导部门党组(党委)在谋划机关党建工作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兵团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精心建设一流民兵队伍、形成新时代维稳戍边新优势等作为必答题,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机关党建就跟进到哪里,有效扭转了党建“游离于业务之外”的局面。
(三)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党建责任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围绕兵团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我们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制度和文件,如2019年兵团党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将“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机制”作为重要内容,压实各级责任;2024年兵团机关工委制定《兵直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把机关党建责任以清单化形式明确下来,做到谁的责任谁负责、谁的任务谁落实;2025年兵团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兵团直属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构建了责任明晰、履责到位、督责有力的机关党建责任落实格局,做到了有制度可循、有章法可依。
(四)从严督责考责。推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重点是要形成有效的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制度有效落实。兵团机关工委坚持将党建督查融入日常,对履行主体责任质效不高、年度机关党建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的部门党组(党委),由工委与其党组(党委)负责人谈话,并反馈工作意见。坚持将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列入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德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抓好问题整改。坚持将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兵团年度综合绩效考核。
四、进一步推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对策和思考
(一)强化主责意识,推动由“抓书记、抓全员”向“书记抓、全员抓”转变。随着兵团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抓书记、抓全员”已达成共识,但如何实现“书记主动抓”“全员参与抓”是当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直接影响着责任传导的效能和工作推进的成效。一方面,要辩证把握好“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之间的关系,持之以恒抓好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带动全体党员发挥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要实现“要我抓”到“我要抓”、“与我无关”到“主动参与”等思想上的转变,让“抓”从一种“被动接受”的外部要求变成“主动担当”的行动自觉。
(二)优化责任制度,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与“任务台账制度”相互配合。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制度与任务台账制度都是对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内容的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制度主要是机关工委依照相关落实主体责任的党内法规,对部门党组(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机关党委等责任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的系统归纳,具有长效性、稳定性。责任清单的制定,既要体现定责的合规合理,又要从清单设计上将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内容与党务工作具体内容相区别,防止定责的泛化与清单的庞杂。任务台账制度则是由部门党组(党委)每年年初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制定的年度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以适应形势任务的变化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台账的制定,要注重把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与部门中心工作相结合,牢固树立“抓好党建促业务”的鲜明导向,同时在细化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的过程中实现主体责任的落实。两项制度都是实践中摸索出来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行之有效的制度,要从定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6个方面入手,加以优化固化,拧紧责任链条,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
(三)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机关党建由“单点作战”向“连线成面”升级。机关党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推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完善“共享共用”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统战部门、群团组织等单位的联动,做到信息共享、手段互补、协同配合,让有限资源发挥最大协同作用。要以“借力借势”巩固“合力办事”成效,推动将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巡视巡察范围,建立完善巡视巡察机关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备案机制,进一步凝聚抓好机关党建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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