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领域常见投诉、咨询事项解答指引(试行) 第二类:人防工程资质相关问题
问题5:开展人防工程设计、监理业务需要取得什么资质?如何取得?
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解答要点: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2021年7月1日起取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甲、乙级资质认定和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乙、丙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防工程专业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具体资质认定及可从事业务范围请咨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问题6:如何取得人防防护工程师证书?
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解答要点: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已无人防防护工程师职业资格名称。
人防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资格认定或延续,对防护工程师的配备暂不做要求,后续按照国家人防办正式通知办理。